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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老龄委(办):

  现将2018年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0日

 

2018年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督查通知《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督字〔2018〕12号)要求,着力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留守老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使农村留守老人共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老龄工作实际,现制定2018年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开展调查

  各县(市、区)老龄办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老人情况调查,将留守老人姓名、性别、年龄、所在村及具体地址、健康状况、子女信息、存在的主要困难等基本情况调查清楚,并撰写本县(市、区)农村留守老人专项调查报告分别上报本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老龄办,在调查报告中要对农村留守老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政策解决办法供上级决策。(时间节点:2018年7月1日前完成)

二、纳入信息化系统

  为进一步准确掌握全市老年人的基本信息,推动全市老年人云计算数据工作建设,市老龄委依托安阳市居家养老数据库,分配建立了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直报系统,各县(市、区)老龄办可组织各村(社区)及相关负责人员直接登录安阳老龄网(www.ay12349.com),点击“安阳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录入本村(社区)老年人基本信息。各县(市、区)老龄办要结合调查工作的开展,组织相关人员将本地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及时录入系统。(时间节点:持续开展)

三、加强保障和帮扶

  各县(市、区)老龄办要将符合本县(市、区)敬老津贴发放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及时纳入发放范围,组织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村(社区)要将村(社区)农村留守老人及时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服务范围。同时,各县(市、区)老龄办要结合基层党建、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等工作,组织本县(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青少年及社会爱心人士等开展“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志愿帮扶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老龄办创新关爱农村留守老人政策举措和工作方法方式。(时间节点:持续开展)

四、开展送温暖活动

  各县(市、区)老龄办要利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佳节和10月“敬老月”的大好时机,组织本县(市、区)各级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老人暖心”活动,为农村留守老人送去慰问品、慰问金和助老服务,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问候,同时,组织村(居)委会督促农村留守老人子女及相关家庭成员承担法定赡养责任和义务。(时间节点:2018年11月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