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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本规划纲要根据《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主要明确“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上海保险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上海保险业的发展蓝图,是全行业改革创新的行动纲领,是保险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十二五”时期上海保险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上海保险业主动承接“一带一路”、长三角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等战略,抓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契机,坚持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市场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保险功能培育拓展为关键,以国际保险中心建设为目标,着眼上海经济社会整体布局,持之以恒“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不断提升保险服务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促进保险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

  市场体系健全完善,服务能级不断提升

  “十二五”时期,保险类机构持续在沪集聚,保险市场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上海保险业在全国辐射力不断增强,在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保险类机构持续在沪集聚。

  保险市场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上海保险社团组织创新发展。

  业务持续快速增长,行业转型升级成效显现

  十二五”时期,上海保险业持续平稳快速发展。财产险业务稳中有进、进中趋好。规模持续增长。结构更为均衡。效益更加突出。船舶和货运险优势凸显。寿险业务换档深调、快速回暖。增速探底回升。结构深度调整。内涵价值不断提升。健康险和意外险业务持续高速增长。保险中介业务实现快速发展。

  对外开放取得突破,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

  “十二五”时期, 上海保险业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以上海自贸区为试验田,加快对内对外双向开放,对外开放取得重要进展。外资保险类机构加速落户上海。“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国际交流合作深化。国际化保险人才汇聚。

  监管创新有力推进,风险底线严守不懈

  “十二五”时期,上海保监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监管机构改革,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和丰富监管方式方法,持续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度创新持续推进。深化保险监管机构改革。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创新和丰富监管方式方法。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十二五”时期,上海保险业着眼大局,创新驱动,保险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深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全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大局。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支持“三农”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服务社会治理。

  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改革创新活力有效激发

  “十二五”时期,上海保险业抓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保险业“新国十条”)出台契机,从政策、财税、司法和舆论等方面多措并举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行业发展格局获得根本性突破。政策环境不断优化。财税环境不断优化。司法环境不断优化。舆论环境不断优化。

  “十三五”时期上海保险业发展的形势、指导思想和目标

  “十三五”时期上海保险业发展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贯彻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和上海实施意见,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推进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是上海保险业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与此同时,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发展呈现“三期叠加”阶段性特征,上海保险业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的深刻变化,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牢牢把握历史机遇,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和发挥区位优势,锐意改革创新,努力迈上一个新台阶。“十三五”时期上海保险业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与此同时,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保险业自身发展也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

  ——引领改革开放潮流方向,开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新境界。

  ——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入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力。

  ——契合市场深刻变革态势,探索保险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新路径。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构建国际领先、辐射全国、繁荣高效、功能齐全的保险市场,提升再保险、航运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领域的定价权和话语权,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

  ——市场规模稳步扩大。

  ——行业影响力显著提升。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监管现代化深入推进。

  “十三五”时期上海保险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

  改革开放,建设国际保险中心

  联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上海自贸区保险开放创新,以制度创新为关键,形成保险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新优势,提升在全球保险市场的定价权、话语权。

  基本建成上海国际保险中心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相适应、立足上海、服务全国、辐射世界的上海国际保险中心。

  推进国际保险中心制度创新

  抓住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契机,大力推进保险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保险规则体系与国际接轨。

  推进保险要素市场和机构体系建设

  持续优化保险市场结构层次,推进保险要素市场和机构体系联动协调发展。

  加快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建设

  推动由以上海保交所为载体的场内交易市场和各市场主体参与的公司间市场共同构成的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建设。

  深化航运保险中心建设

  优化航运保险服务生态,持续发展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吸引航运保险经纪、保险公估、海损理算等机构入驻,大力支持航运保险企业创新发展模式。

  培育保险资金运用中心

  发挥保险机构投资者作用,支持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保险资金运用中心,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养老产业基金、健康产业基金等私募基金。

  创新驱动,助推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面创新保险机制模式、产品服务和技术手段,激发上海保险业创新发展动力,增强保险助推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力,支持上海市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推动保险对接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支持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推进保险资金与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作,通过多种形式服务成长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

  支持保险参与“互联网+”行动

  支持在沪设立专业互联网保险机构,促进上海互联网保险产业健康发展。

  加大保险支持“一带一路”力度

  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鼓励各类保险机构为我国企业海外利益提供风险保障。

  增强保险服务都市农业建设能力

  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丰富市民“菜篮子”、“米袋子”,稳步扩大“保价格”的农业保险品种和范围,继续推进“保收入”农业保险试点,支持我国农业政策由“黄箱”政策向“绿箱”政策改变。

  强化保险与文化产业的合作联动

  支持保险机构多形式为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拓展服务,构筑民生保障支撑

  积极服务上海市深度老龄化和健康上海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业健康、养老保险产品,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

  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服务市场化

  深度参与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完善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工作机制,推动大病保险从理赔型向管理型转变。

  以多层次保险服务促进养老模式创新

  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参与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满足更高层次、差异化的社会保障需求。

  以多元化保险方案满足健康保障需求

  构建多元化的健康保险体系,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大力开发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各类医疗、疾病保险产品,探索开发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特需医疗和检查检验服务的健康保险产品,全面推广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

  发挥功用,服务特大城市治理创新

  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作用,着力辅助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保险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运用,推动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健全城市巨灾保险制度

  创新政保合作机制,推动台风灾害、公共安全等巨灾方案落地实施,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运用责任保险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利用保险经济杠杆化解民事责任纠纷,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创新拓展灾害事故保险产品和服务

  积极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依托保险机构网络、专业技术等优势,通过运用市场化机制,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加强监管,筑牢风险防范底线

  依法履行保险监管职责,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速监管现代化进程,营造规范经营环境,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健全现代保险监管制度

  简政放权,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探索保险负面清单监管新模式,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了“放、管、服”三位一体的市场化监管机制。

  完善风险监测防控机制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运用多种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强异动指标动态监测,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市场风险。

  紧盯重大风险严防不懈

  着力提升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避免非正常退保和满期给付风险、案件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声誉风险等保险传统风险积聚。

  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强化落实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主体责任,严格监督保险机构全面履行对保险消费者的各项义务。

  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立业,集聚各类保险人才,建设一流保险基础设施,营造向上舆论氛围,为保险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创造环境条件。

  有力推进保险法治建设

  贯彻落实保险法治建设指导意见,健全依法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加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增强复议监督功能,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

  推动保险社团组织创新发展

  加强上海保险社团组织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完善会员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与国际保险中心相适应的保险社团组织。

  积极开展保险诚信建设

  不断拓展保险业信用信息系统,支持保险信用信息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与联动合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动,逐步强化守信激励机制,推动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不断改进保险业发展的外部诚信环境。

  加快保险人才高地建设

  加强国际保险人才开发,引进海外高层次保险人才。促进高等院校加强风险管理、保险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发展保险专业硕士项目,重点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根植中国市场的复合型保险专业人才。

  加强保险业基础建设

  加强行业数据整合和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不断强化行业发展的信息化基础。

  加强保险理论研究

  加强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研究,以理论创新指引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

  优化保险业舆论氛围

  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支持保险机构及行业组织与上海市新闻媒体合作,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舆论氛围。

  《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集中凝聚了行业的智慧与共识,广泛吸纳了社会意见及建议,是未来五年上海保险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我们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注重加强宏观引导、创新实施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加快建设现代保险强国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启航的崭新时代。我们要在中国保监会、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为实现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